中铁贵州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战略框架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R20-GZGS-KC-2025-03(2)
本次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对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项目所需水泥稳定碎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 招标物资包件、内容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人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SW-01 | 水泥稳定碎石 | 5% | 吨 | 49000 | 中铁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抚顺高新区项目施工现场(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及5KM范围内 | 0 | 以上物资数量非实际履行数量,投标人应明确知晓并据此合理报价 |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泥稳定碎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水泥稳定碎石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水泥稳定碎石年生产能力25万方以上,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水泥稳定碎石使用地点最大高德地图运距不得超过50公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公司2024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达B级(含)以上(新设立企业除外),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1.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泥稳定碎石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大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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