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无障碍电梯加装工程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其中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为项目管理方,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为执行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二期)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杨浦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十六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为出资方。建设资金来自 100%国有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始终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从十九大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到二十大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始终坚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
国务院及交通部相继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8〕8 号)文,提出按交通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为核心,积极推进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无障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和残疾人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需要。
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中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社会服务、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申通集团通过充分调研,认真梳理线网内无障碍电梯设置情况。全线1108部无障碍电梯中,自助使用有864部,因跨费区设置、升降平台、斜挂梯等原因无法自助使用有163座车站244部设备,造成等候时间长、使用不便捷。需要通过改造消除该部分设备无障碍无法自助使用的问题,以适应现在地铁线路大客流及上海市老龄化的趋势,提高地铁服务品质。
本工程通过对车站既有无障碍设施、建筑布置的改造,实现车站内无障碍电梯的自助使用。改造分为以下几类:
1)通过新增垂直电梯,消除电梯跨费区运行,替代原有电梯无障碍功能。
2)通过改造垂直电梯/升降平台,消除电梯及升降平台跨费区运行,替代原有电梯无障碍功能。
3)通过调整局部栏杆/闸机,优化费区建筑布局,消除电梯跨费区运行。
本项目为上海轨道交通 1、2、4、8、10~13及16号线9条线路43座车站进行无障碍通道费区布置改造,主要包括电梯井道的新增/改造;配合新增电梯井道引起的周边装修改建;无障碍通道调整引起的盲道、栏杆调整;车站无障碍电梯调整引起的车站导向标识调整。
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于2026年12月31日完成。
2.2招标范围
1)本工程监理的范围应涵盖本标段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承担的全部工程项目,具体设计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2)监理单位应对本标段所有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不限于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施工计划和进度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各个方面;
3)对土建、机电及设备承包商的全部工程行为包括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与检测,机具设备使用及管理,各类临时过渡工程及设施的修建与管理,施工期间和试运营期间的管理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4)协助招标单位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5)对本次无障碍电梯改造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旧固资、物资处置进行监理。监理工作应贯穿系统建设的整个生命周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2022年3月1日至今近三年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经验和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符合上述第3条要求,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资料进行报名,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6)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