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采购比选公告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对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采购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发包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采购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五、项目概况:
广清城际广州北至清远段,项目概算清理总额154亿元。线路自花都区新华镇广州北站起,向北经花都区狮岭,清远市银盏、龙塘,终至清远站。
1.广州北站(含)至清远站(含)(DK29+500~DK67+610)正线全长38.126km,全线共设六座车站,其中地面站二座(广州北站、石陂站),高架站四座(狮岭站、银盏站、龙塘站、清远站)。
2.同期实施广佛线线下工程(GFDK29+500~GFDK35+682)全长6.195km,其中(GFDK32+139.1~GFDK35+682.000)3.543km为新白广北段项目同期实施部分。
3.广清狮岭站与京广军田站联络线全长1.135km。
4.龙塘运用所动车组走行线(含龙塘动车运用所)全长4.892km,其中高架段长2.605km、路基段长2.287km。
六、比选范围:
对广清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对竣工财务决算开展审计,分别出具工程、财务审计报告,最终形成竣工决算审计报告。配合发包人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就广清项目竣工决算的批复。
七、服务期限:工程结算审核部分2025年8月15日前出具报告,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在发包人上报竣工决算报告时同时出具报告,并配合项目取得广东省交通厅竣工决算批复。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十、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十一、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0000元。
十二、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开始时间: 2025 年6月11日10时00分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6月16日17时30分
比选登记及获取比选文件方式:响应人自行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进行比选登记、免费下载比选文件。
响应人须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对本项目完成在线登记。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完成注册并加盟(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相关指引)。未对本项目完成在线登记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
注:如登记参加比选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发包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 年6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启封时间,下同)为2025 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2楼4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3.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额外提交以下资料(无需封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十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
2.资质要求:响应人具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具有1个或以上铁路或城际轨道或地铁或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审计)业绩,同时具有1个或以上铁路(含城际铁路)或城市轨道或公路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或结算审核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响应人提供近三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须具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审计)的工作经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另一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上述人员不可相互兼职,且均须具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审计)的的工作经历。
注:①本文件所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复印件。
③上述工作经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姓名,可提供体现其姓名的成果文件或相应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复印件。
6.信誉要求:
(1)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响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3)响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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